小毛驴0024--就中国登山注册/体制/资质/走向/信息文档/等建议

时间:2006-07-12 来源:中国户外资料网 作者:小毛驴0024【授权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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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巴塘事件”的问题是什么:

  也许,这是中国登山问题的一个突破口——现有的注册制度不合理,中国登协的那个要求注册国家教练、向导证才能去登山(如果是商业队,我认为是合理的必须的;但如果是自由攀登者,我认为应该跟加拿大、美国的一样:自由攀登者自己对他自己的生命负责)。

  我认为,这是四川存在的客观问题,但不幸SMA和刃脊公司被推到当口了。如果要与其他省会的协会比较,新疆、青海、西藏、甘肃的,SMA工作量、质量等应该是最大、最好的。但因为四川多事,四川攀登交通最方便,山峰资源多,所以——现在是国内登山界存在的矛盾问题,在四川这里先爆发了。虽然SMA作了不少事情,如去年和俱乐部搞的一个山地救助会就是有这个目的,他们想“不是从管理的立场和地位,而是作为和大家一样的一个群体,团结起来为四川登山做写事”。

  但诸多制度(中登协制定的,SMA必须执行)的不切合实际、不切合现场的干活人实际,所以使SMA往往两边并不讨好,尤其在自由登山者这边。

  我认为,现在中登协的注册规定、登山管理规定有诸多不合实际的地方。这是问题的根源,而登山协会的编制、体系也存在着中国国情特色下的诸多不恰当环节。如登山协会机构,本身是发证单位,本身又需要找客户、登山者进行活动来获得一定的劳动收入和生存,本身又是一个行业管理机构等等。

  我认为,老马是中国第一代最典型的CLIMBER,不是工作业余玩登山了,而是自己真正放弃以前的比较优裕的职业和工作,直接来作登山。我认为,他就是爱山、喜欢登山,并爱钻研的那种技术呆子——真正把自己生活生命投入到自己的所爱中。就我接触和认识的马一桦:我认为他是很好的好人一个,但就是一些圆滑的世故、中国人情面子的一些虚晃,没有学会。

  而这回的事情对整个登山环境来说也不全是坏事。对当事人来讲,看起来面前是矛盾,对大环境,也许是好事情。这次事情搞好了,说不定真是中国登山改革的新起点,革命性的。但有些方法、方式得中国特色点,人情世故的一些也要考虑一下。

  2、关于注册:

  以前办申报都很容易拿到,但是从2005年底开始,中国登山协会以及行业的一些新的行政许可规定并开始执行后,SMA等地方协会的手脚,都要听从国家一级的并不切合实际的硬行政措施来办。SMA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严格按照新注册规定,那国内的自由攀登者就要么大多是偷登,要么就是隐瞒假登(报一个有向导、教练证件的人去作领队,实际这人并不去;这些人大多想拿个登顶证吧),所以,这规定,不切合实际。但另一方面,SMA按照自己的工作和职业规范,必须得实施这些规定。也就是,现在是中登协的若干不合实际的规定,压在下面具体干活人的头上了,矛盾的根源在高层及制度那里,但SMA、青海登山协会等是执行者。

  我认为,中国登山注册制度应该开放、切合实际,注册灵活化,事前事后注册补登都可以,如果是零散的人要登简单的山,但他没有注册向导,考虑风险度可以给他以正式登协的名义记录下来。如果他登难的山,可以劝导他但我觉得没必要拦——登协拦不住,登协一拦他最后还会逆反,他登了登协你拦了,登协最后好心还落骂名——因为注册制度的不合理,落到具体地方登协头上了。如果注册制度能由SMA地方规定就好了。

  如JANE所说的,我支持其意见,并加上我自己意见,糅合起来——我的关于注册观点:

  对于除影响力很大宗教神山,都可以自己去登。但每个人自己的风险自己承担,中短期内考虑到我国体制把登山事故算成工伤事故、社会事故(而非自然事故),那么可适当对极高海拔的山、或有极大危险的山,来对注册者进行一些经验查询、技术查验,可以进行适当劝导,如四川可以把幺峰贡嘎等7-8座单列。可在当地或成都注册,可事前注册,事后注册得有预先电话联络等,方便大家。注册应适当收费,比如20-40元一人一年内有效。注册费留在当地,用于登山,比如用来雇用1-2个巡守,在BC建个厕所,收垃圾,维护山路。在中长期的方向上,管登山的人不能同时经商搞培训,做高山向导。注册费内外一致。登山人应自觉注册,人人注册,收来的注册费多了就可以做些事情,保护自然环境,改善登山的条件。注册可以由登山协会牵头,可由志愿者完成输入、登记工作,可减轻协会工作量。

  登顶证书只对喜欢拿到它的人有用。

  3、关于未登峰及山峰资源(开放问题):

  关于未登峰多收费问题,在国际上其实也就是尼泊尔、巴基斯坦这些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有这个惯例,但是一般的山峰主体国家都比较慎重。SMA的朋友说,“关于买断山峰的事情,的确是没有的,以前国外有人提出来过。但是没有批准。我们的原则是,你要卖,就拿多倍的钱来,但是我不保证你来之前的登山行为,也不会因此去阻止之前的登山活动,有人登了是你自己运气差”,我认为还是很理性客观的。韩国和日本都有比较强的未登峰情节,欧美的也有——但更注重技术新线路的创新,对他们来说,在一个非未登峰撒谎能够创造个高难的新线路,更有创造力和想象力。

  我认为,未登峰的谁先登这个不重要,登山者在山里应该没有国籍之分。公平、民主、胸怀应该是登山者的基本素质。当然,在情感上我们更希望中国人自己先登,但我们在作事情、规则和公众场合表达上,应该具有自己的大气、绅士风度。

  我认为,未登峰登山都应该注册,这是道义问题,他不注册去“偷”登,我认为只能是道德上问题——甚至,如果注册体系本身就很不方便的话,那也不能责怪登山者,只能责怪注册体系。我认为,作为一个公民,任何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都有权利登自己国家的山(梅里、冈仁波齐这些有极大影响的标志性宗教神山例外,应该有政府法令来禁止)。

  现在关于四川很多山峰资源还很缺少资料,国外登山者来的也不算太多。这方面,我们的信息、文档显然不够严谨、详尽。我觉得我们在攀登方面,应该有大气、友好的胸怀。对于宣传,SMA及各公司也可以作的更好点,老外来的多了,当地经济会有起色,我们这些自由登山者在技术、观念、语言、朋友等上面也会有好处。国外的影响往往会大一点——政府也会高兴,有时保护一个山地,老外的身份往往比我们本国人要影响大一点。

  4、关于登山事故

  中国传统观念的问题,首先这个是。现在由于登山协会被国家体育更高一级别政府部门管理,有个考核问题,那么这个根源还是在于国家体制的问题了。有点类似煤矿出事那种,登山协会的官员被考核,是要看登山范畴的死亡人数的。这几年安全事故频发,所以目前中国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中,事故,说白了死人的指标是很重要的一环,一旦某个地方发生山难,当地官方和主管部门肯定会受到来自上级压力,处在这种压力以下,某些事情难免变。但是,登山协会的领导,还是要不得已地来管这个实际上他根本“管不完”也“管不住”的登山人群个体。

  另外,目前中国登山者平均水平、训练体系以及登山者的观念素质还不高,SMA等已经“对于注册方式我们也是在使用这种方式,其实在春节前就开始了补办的方式。登山已经越来越发展,拦阻事完全没用的,目前最大的问题就出在零散登山者的方面。”

  我认为:不管登协要管还是不管,这个登山爱好者的增多也就是零散登山者的增加,是一个必然。如果登山协会用硬的比较呆板的制度去卡去管,效果反倒会很“逆反”,就象大人和小孩之间的教育。因为零散登山者,他是自由行动者。这有个过程。反正你不能用“硬”方式拦民间的游兵散勇。对自由登山者,劝导着但顺他自己去,他吃亏几次就好了。——自由登山者,他对自己的生命和安全负责。(我以为登协对其最多有道德上救援,如果因为经费、客观原因等,就登协对自由登山者没有什么责任。没什么费用的注册只是登记而已。)

  我认为:登山是有风险的运动,所以出事在概率、规律上是必然的。即使今天日本、新西兰、法国等登山户外整体发展很成熟和健康,每年登山死人就是在现在有也比中国多。我们中国的社会观念、传统世俗意识等力量还是很强大的。几乎没有几个人自由登山者的父母支持自己孩子登山的,更不用说赞成和欣赏了。

  这里我认为就是观念问题:自由、创造、探险、冒险、理性、生命力、想象力这些是我们中国观念里特别缺乏的。对与登山协会的人官员来说,那些孩子他要登就让他去登吧,而有俱乐部实体的商业这些,你容易管理和必须管理。从科学概率上来讲吧,一些事故和死亡是必然发生的——当中国社会、新闻媒体的对登山的理解慢慢提高时,我想对登山事故会达到一种全民化的恰当的、清醒的、理性的认识。

  5、关于体制:

  中国各层登山协会在国家编制下算到“体育部门”,我们国家的体育大体制本来也不是一个“市场化体制”,国家体委等还是前苏联方式下的国家行政部门,国家花钱来进行国家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等等,而不是市场化。欧美这种国家养运动员、体委办公等也有,但很少。他们是真正的市场化操作。登山协会囿于一些传统,不好作根的改革,但一些改良完全可以作到。象这种登山制度上的,注册制度的,完全可以人性化一点。讲到积极精神的一面,那他们完全可以学习国外的一些,朝一个方向发展:把中国登山协会朝美国、法国的方向去努力。

  中国这样的“体育部门化”在登山管理中,就显的用硬规则来管软弹簧了:登山及户外现在已经发展为一个产业。所以,这是一个问题,不只是登山体制的问题,而且是中国体育的问题。目前,自由登山者(零散的)数量大,技术水准低而又狂热——》导致出事概率增大——》省/国家登协领导考核受影响——》协会再出制度强压管理——》登山爱好者增多,年轻人越挡他他越想爬——》出事可能更大——……这个循环自然不好。

  但领导和官员要要考核,考核要象传统行业一样,比如挖煤死人了,那这个省的矿产部门头头、安全部门领导的考核要受影响,但那个还是企业行为、行业内的问题。现在登协的各层领导要考虑自己的考核,他还有权力棒可以管下面地方登协、和企业性质的俱乐部,但民间的散兵游勇他就管不了。

  这是一个根源。

  而在各登山地段,又有当地的旅游部门、村乡县政府、俱乐部等存在。

  所以,中国问题似乎上去很复杂,是非常复杂。

  6、收费:

  我认为,象一些比较高大的,在新闻、社会上影响大的山,可以首登费可以多收点、登山注册费多收点——毕竟我们现在的社会体系现实中不可能转变或改良的那么快,比如珠峰,四川的就是贡嘎主峰和幺妹峰这2个。在尼泊尔、巴基斯坦着这些经济不发达的国家,目前是这样,但美国、加拿大、法国这些发达国家管理自己的山峰资源是很民主和开放的,完全市场化的规则,首登、登山不收钱——收钱的话就是意味山里有登山小屋子或长住人员或有一些登山的硬件服务,我以前翻译过一个加拿大的管理登山办法的。我们中国现在我觉得,社会上人们思想层次、观念的发展还比不上欧美,但我们的经济条件、资源状况和管理能力,可以让我们采取比尼泊尔、巴基斯坦略开放的姿态,但比欧洲等又紧一点。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们可以先慢慢的放,朝更合理发展。对在新闻、社会上影响大的山,可以首登费、登顶注册多收点,对老外尤其是日本、韩国这些,东方人的首登情结比较严重,西方人更讲究有创意的新技术线路。而一般的山,象征性的收下人家的注册费算了,可以建个信息数据库。长远的看,我认为就不应该收费,收费只是象征性的一个登记注册费用。如果有修路、服务硬件等,那可以收费。

  当然,出于政治等敏感因素,对国外的注册可以管理严格一点。如处罚罚款等。

  7、志愿者建议:

  想美国落基山、黄石公园,加拿大banfu、麦金利登山公园等,有些方式可以参考。但美国社会整体素质高,包括人家具体的职员、登山者、以及当地居民等还有社会机构的效率,这我们不能跟人家比。

  现在可以把国内的登山者热情利用起来——自由登山者志愿提供志愿服务,如SMA或其他地方协会,可以给一个桌子的办公条件及利用原有办公电脑,由自由登山者自己轮换注册和登记,自由登山者可以把一些资料文档也建设起来,让业余登山者(这个人数多了)志愿者出来,把各地方过来的人进行注册、登记、录入数据库、编写登山文档、建立信息库,SMA发挥一个“疏导”“协调”和“整合”的作用。我建议SMA可以招“登山志愿者”,就是协会里多放个桌子。救援是一种形式,但那个平常时节志愿者就不会出动,而且一般也都是事后收尸的居多。这个志愿者可以以小组名义,不是协会,不用到民政局等去审批和注册,就以网络、民间登记招收的形式即可,这些网络热血青年的热心和精力,疏导利用起来还是比较可观的。

  志愿者的招募也必须推出一套简洁、严谨、保守、可行的制度。

  8、国民素质、社会素质在登山中的体现:

  中国城乡之间的差距还有人们的整体素质都有很大差距。欧美国外雪山里尤其美国、加拿大雪山下就没居民,就是有人家也是生活收入、素质都比较高的。而在我国,比如四川各地方,就象四姑娘山来,那里现在非常热,是登山的好地方,“但是当地确存在着几种管理势力”,承诺、非诚实、抬价等不规则的商业手段在伤害着商业信誉。我认为,“管理势力”其实也就是景区管理处、当地公司和当地居民各样的力量,如果协调好了,能在大政策上、民风上有一种新的导向和启发,那么四姑娘山现在的风气的名声就不会这么糟糕了。

  历史的原因也很多,现在川西地区都是藏族地区,宗教信仰是一个传统。而当地居民的普遍教育素质、一些社会交往、社会商业基本规则,这些还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和经验。比如四姑娘山

  我们的体制限定了我们社会素质的层次,我们的社会素质制约了我们的国民素质发展、也“扭曲”或“体制化”了我们的“官员”思维,而我们的思维、我们平均的国民素质,又限制了社会素质的提高。登山水平,或者说登山界的健康程度,也其实是反映了一个社会素质的体现。外来登山者或自由登山者,绝大多数是汉族,这几年户外人群哗拉拉的增加。但我认为,我们的一些公共环保道德、礼让、诚实度、助人度等国民素质中的大小细节,我认为,我们的平均水平就跟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均水平一样,我认为实在是很不好的。就说汉文化传统中的儒家礼仪,我们今天的国民保留或发展到什么样?我们一直把自己的国家称为文明古国,我们也在学校里一直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们,包括你我自己。而现实呢?——需要比较才能看出来,需要我们的国民和别家的国民比较,因为我们在国内呆久了,很多国民性格中的劣根性就成了习惯,我们已经“如厕久闻而不知其臭”。我们国民出国的一年有2000万人次以上,却因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守秩序不排队、不良的卫生习惯等陋习而普遍受到国外“歧视”,往往被各国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泰国某些景点,只用中文写了牌子“禁止随地吐痰、扔垃圾”“禁止喧哗”等,而不少色情场所则早已使用中文或只用中日文拉客了。笔者曾经过墨西哥、荷兰、法国、泰国等一些公共场所,看到听到诸多国人的大声、随处吸烟吐痰、不注意尊重他人空间等事情,感到极为尴尬和羞耻。笔者也曾享受过在栅栏里的待遇,这是中国大陆护照的地位,这中间,当然也不排除政治和外交、经济水平等因素。但国民素质问题,我认为是普遍存在的。我认为,柏杨同学的《丑陋的中国人》一书,在今天的大陆,在今天登山者,仍旧值得一读。

  这一阵网友“游离子”发的帖子“有时候有点失望”,其中描述的现象不是一个两个。在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武汉等各地都存在。在这里我不想作一个道德批评者,因为我也是这个国民群体中的一个普通公民,但我觉得每一个“自由登山者”,都应该有一种谦和、理性、大气、积极和健康的气质,这是共通的。

  9、未来展望:

  1)关于四川:我觉得最大的勇气或激情,在于把中国各级别登山协会的角色改良(甚至改革)、调整为指导、规范、引导的角色:登山协会不要去管理人家,民间的游兵散勇是管不住的,那些俱乐部和商业公司能管一点,但这个管不是办法。我常到国外网站转一下,四川巴塘、四姑娘山贡嘎系列、藏东这些资源太丰富了,老外有兴趣的逐年增加。横断山区的山峰资源,是现在国内国际登山界的最后的宝地,尼泊尔小,而且开发得差不多了。如果能理顺,能从体制、工作效率、管理风格、信息资料库、志愿者体制(集成民间爱好者资源)、市场规则、行业风气上,把这些好好协调起来,四川西部这边是非常非常好的一个地理资源,就看人的能动力了。四川这里登山、户外旅行的经济、文化,这是一个大宝库啊。所以,理想主义下的四川西部,要是能在一个理性、和谐、环保、公正的社会风气下,把户外和登山运动搞起来,这个市场和经济规范的运作起来,这是非常美好的愿望。——但就我个人来讲,我认为,目前我们的平均国民素质(外来登山者、当地群众),社会素质(体制合理度、“领导”的理性和善良程度),根本作不到。——但人都有能量,人人都想折腾。——所以我们这些坐而论道者,还是应该多呼吁、“鼓吹”一种合理、理性、环保、严谨的风气。起码在这个自由登山者的范畴以内。

  2)中国登山协会以及地方登山协会,应该改良乃至改革。这样的登山协会的长远方向:就是作成国外那种很简单的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你有资金和硬件服务,那你多收费用,并尽量在山里设置人员提供软件服务,这种服务不是硬性给登山者的;在编制上,尽量把管理机构、企业工商机构分开。你没有资金和各类服务,那你就是一种纯协会,一种义务协调的服务机构,提供信息、资料——这些你可以收费,比如把山区地区自己制作了而不是商业发行的那种地图,你可以收费。总之,我认为,中国登山各层协会的长远走向——应该有点象中村保他们那种日本阿尔卑斯登山协会那种意思,或者象现在深圳登山协会这样。——当然这是大方向,我估计以后时代发展会朝这个方向过来吧。要把登山搞成象黄龙九寨沟那种旅游景区的,不成。那种本身不合理的也多。但最关键他收费多,因为景区和公园,它有很多软硬件服务。

  10、其他:

  我认为,近期的话,我建议SMA也许可以以省协会的这一层四川省内的最高身份,通过协商、讨论等形式(不要作纯家长角色,那下面地方的人才不愿意呢,下面地方各个小公司的、当地藏民向导、开店的他们自己也有自己的主意。我觉得通过联合、协调一些有影响、实力大),理一个“四川登山与户外发展白皮书”——其实就是以四川户外行业领头人的身份,真正把户外爱好者、地方俱乐部和公司、当地藏民意见整合,给大家制定一个统一的行业、商业规则,开始可能有人说这太“虚”,但时间长会好起来吧。大家把基本商业、户外规则统一起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这中间,SMA或许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SMA如果觉得自己这边思绪少,可以多联合大家的意见一起讨论。民间各类人多了,到时可以把sohu的拉上,所以说不定将国内登山的一些名人如王石、张朝阳等力量集合一下。这样,在媒体、社会上能造一定影响。对SMA协会工作和以后比较有好处吧。另外,在近期,也许SMA基于自己的“官方”优势,可以策划和邀请一些著名的登山杂志、品牌公司、协会、俱乐部,等找些老外高手来四川登山,我们这边不出钱,给别人一个邀请。总之,表达一种开放、理性、自由的姿态,不仅仅是表面上,内心也如此。——我认为,在中国,在四川,在青海,我们不一定就非得要把人情和面子伤了,我们可以在“中国国情”上,也可以营造出那种想象力、创造力和理性的人文环境和体系。

  但我们的心里,一定要清楚,要了解到真实——真实的现在,我们该怎么作?

  11、对于“男儿本自重横行”朋友的问题:

  我作为一个和你一样的自由登山者,对你的“首先就是进山费的问题!到底该不该收?为什么要收?收了钱我们得到了什么服务?其二就是处女峰的首登问题!该不该收费?额度应该多少?”。

  我是觉得进山费---如果没有硬件服务、常规服务就不该收,如果对方(景区、登协)没有修路、修登山小屋、没人收拾垃圾、没修桥、治安保安(巡逻等)等,那进山费就不能收。而软件服务就是人提供的那些租马等,我没用其软服务的话,这个也不能被收。用的话是单独收,按当地价格。

  我认为,只有对方提供了硬件方面的服务,就是我受益了其服务的话,才能收费。如果只是大自然的纯赋予的,那不能收费(除非是国家自然保护区,有珍稀动植物,有时不让进要保持原生态)。

  处女峰的首登问题,我认为就不能收费。这是登山的精神所在。——但现实中间,协会的力量恐怕不会让步吧,尤其对于老外的登山队。我觉得社会要进步,胸怀就要宽广人要大气一点。——其实收了人家未登峰的首登费用,最后这费用在历史上还不是,拿回去养登山协会各级别的工作人员了。这么多年,四姑娘、贡嘎珠峰的这些收费?如果收费,那就应该在山下能看到登山小屋、登山指示牌、环保提示、垃圾警告等。

  欢迎大家继续发表观点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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