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梅里雪山雨崩村5.2雪崩事件调查报告

添加时间:2007-05-18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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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刘永来说,现在能为女友做的就是尽其所能地积极救治,“我们曾经有过那么美好的过去和期盼啊!”他甚至承诺,如果女友真成了植物人,他会尽量保障女友的父母在经济上不承受太大的压力。然而,一旦女友真的以植物人的方式生存下去,他必将面临被架到情感与道德的十字架上的尴尬处境。

  一条争执中的线路

  刘永爱好旅游。2年前,他就已经去过桂林的阳朔、湖南的凤凰以及贵州苗寨。他不喜欢旅行团的刻板和马不停蹄的购物,他也并不认同“类似自虐”风险很高的户外探险。他对自己的定位是:自助休闲游,选择路线的标准是大家认同,政府开放,安全有基本保障的成熟路线。深圳的磨房网是他经常光临的地方,“这里推荐的路线比较适合年轻人”。事实上,雪崩事件中的深圳游客绝大多数是通过磨房网认识并进而共同出行。

  和女友李可确定“五一”要去云南后,他仔细研究了两条路线:一条是亚丁——玉龙雪山;另一条是昆明——丽江——梅里雪山。“网上有成熟的行程,就是旅游攻略。最后我们决定去丽江香格里拉。”通过磨房网,刘永约到了另两对想走这条路线的情侣,之后,三对情侣在深圳搞了个见面会,谁在旅行中负责采购,谁负责财务等等,任务都安排妥当。虽然临出发前有一对夫妻临时有家事,4个人依然在4月28日晚在昆明碰头。与邱华从丽江进山路线不同,刘永一行4人先到了香格里拉,然后包了辆吉普车去了飞来寺,从那里或步行或骑马进山。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一条难走的路线。

  雪崩事件后,受伤游客与迪庆州政府之间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和解,最主要原因就在于对这条路线性质的理解不同

  邱华说,在过金沙江之前的澜沧江大桥那有个水泥房子,是卖门票的地方。一张门票60元,还要登记游客从何处来。由于门票上没有注明营业范围和景点,游客们一般会认为这是梅里雪山整个景区的门票。然而,梅里雪山景区管理局负责人阿主却指出,这只是明永冰川的门票。“梅里雪山的出名不在风景,他是藏传佛教中的神山,上千年时间里,它是藏人朝圣的雪山。梅里雪山开始为外界关注始自1991年中日联合登山队山难。作为风景区对外开放是在1998年前后,当时长江中上游地区天然林禁伐,而砍伐木材是国家级贫困县德钦县最主要的财政来源。禁伐后,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成为县政府的主要策略。但当时对游客开放的只有明永冰川,云南省发改委有个可销售门票的规定,那是我们卖门票的政策依据。”

  阿主详细描述了到神瀑的路线:从德钦县城出发到西当温泉有约50公里的公路,之后要翻越海拔2000~3800米的山梁,下到海拔2500米的雨崩下村,这一段距离有15公里,都是2米左右宽的人马道,须徒步骑马,从下村到神瀑又有7~8公里的山路。“国务院曾规定,三江并流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要通电,通信,有道路,有管理部门。而雨崩一没有通公路,二没有通电,大多数地方还没有手机信号,并不是一条成熟的旅游路线。”阿主甚至开玩笑说,“谁去那个地方?只有吃苦的藏族人才去!来梅里雪山朝圣一次是藏区人一生的愿望。”

  “山难后,外界对梅里雪山有了了解,开始有游客带着装备进山,并写了游记贴到网上四处传播。于是,有知识、有钱、有时间的人把来梅里雪山作为一件值得标榜的事件。神瀑是内转经朝圣的重要地区,也是藏人必去的地方,知名度就更高了。现美国财政部部长鲍尔森在高盛当总裁时曾包机来过这里。但这里的很多地方并不具备对游客开放的条件,但又不是军事禁区,不能强行禁止人进入。”阿主举例说,进出雪山的路并不止这一条。雪崩事件发生后,救援部门在这条线路上设了3道防线,以防止游客进入再出事故。但阿主和景区工作人员仍看到有不少游客沿雨崩河下来,根据卫星地图,雨崩河下来的小路,从澜沧江雨崩村。没有人检查门票。-

  滞后的法律与积极的保险

  雪崩事件发生后,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成立了以常务副州长和良辉为领导的专门小组,负责救援和遇难者善后工作。梅里雪山所在的德钦旅游局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当地政府全力做好遇难者的抢救和善后工作,几名伤者的医疗费用及照顾他们的团友的吃住费用目前全部由当地政府支付,当地政府还派人照顾伤者。此次雪崩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且游客登山路线为未开发区域,属非常规线路,游客事先应知道存在一定风险。事发后当地政府已做了很大努力,但不大可能对此事进行赔偿。

  而据部分受伤游客反映,他们是购买门票进入景区的,既然购买了门票,景区就应对游客人身安全负责。而且进入景区内那片未开发区域时,一路上并没有看见安全提示牌。发生意外后,只有当地村民前来营救和游客自救,景区好像没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因此该景区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北京市澍铧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沈腾则认为,此事件从法律上来说属侵权范畴,而侵权有三种规则:一是过错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二是过错推定原则;三是无过错原则。云南雪崩事件中,游客购买了门票,游客与景区形成旅游合同,出现问题属合同纠纷,适用于过错原则,必须由游客举证证明景区有过错,仅凭门票证据不足。另外,雪崩属于人类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那里属不特定的危险区,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特别规定,这是法律滞后的一面。在这种情况下,景区管理人员有没有起到必要警示和提醒义务成为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但不属重大过失。

  沈腾认为,类似的侵权案件诉诸法律,其目的在于事后的赔偿认定,事实上这种方式成本高,也很难完全弥补损失。当人们把更多假期用于旅游时,最好的方式是出行前提前购买保险,这也是国外常见的生活方式。他说:“法学界一直有一种主流的说法,保险业的发展将替代侵权行为法。”

  对于成熟的户外运动爱好者来说,这并不新鲜。深圳的资深“驴友”叶子说,普通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户外自助游客来说保障系数并不高,因为要么不适用于理赔原则,要么就是理赔金额过低。像他这样喜欢爬山潜水的人,每次出去玩之前都会买一些保险,一年花个几百块,理赔金额在10万到20万元,相对更有保障。具体购买的险种,在像磨房网这样的户外旅游网站上都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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