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尊敬各店铺负责人
您们好!首先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与配合!
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广大代理商、加盟商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产品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性;本着“退(换)货与购货同样自由”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宝驼、金帝狮、IS鞋产品维修、退换货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代理商、加盟商、消费者的利益,东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维修、退换货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宝驼、金帝狮、IS鞋全国特许运营机构所属的代理商、加盟店。
第三条东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我们本着诚信合作的经营原则,规范货品来往程序,以确保贵、我双方的共同利益。就客户维修、退换货回公司的程序作了一个流程。希望各个店铺严格按照此份流程进行收货以及退换货。
相关规定如下:
一、 名词解析:
1. 厂次:由工厂发出,到代理商、加盟商的收货的时候发现鞋子已经开胶,变色,尺码大小不一,短线、断线等,由于工厂生产不当所造成的次品一律称为“厂次”。对于这种产品公司无条件包退换;
2. 场次:由于在店铺之内管理不当,压坏、陈列时间过长或是暴晒造成的脏坏,变色等等所造成次品统称“场次”;对于这种产品店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三包:指经营者对销售的商品承担的包修、包退、包换的责任。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二、 维修、退换货界定:
● 超越合同规定的退换额度的不予以退换;
● 以款为单位,已经发生过补货该款不在退换货范围(样品也在此范围内);
● 原则上按照100%可退换厂次产品;
● 三包有效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残次品公司原则上按照100%退换;
● 发货过程中错发产品可退换;允许退换的代销产品以及样品;
● 任何非由本公司销售网络出售的商品;不能享受厂家维修、退换。
● 公司已经停产的商品不予退换。
● 非订货人本人签收的产品,我公司视代收人等同于订货人进行验货,否则出现非质量问题本公司不负责维修、退换。
● 如果经过更换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代理商、加盟商可以再次选择维修或退换货。此类因质量问题退货的金额为产品的购买时的金额。
● 产品的正常损耗;不能享受维修、退换。
三、 公司严格按照3包规定执行退换:
三包期限:自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算,全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限。
包退:自销售凭证所标示的购买之日起七天内,如出现因挑选不当造成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码大小不一、不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包换: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1、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2、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质量问题之一者,可以退换。
包修:三包期限内,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三包范围:
●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 消费者自行拆动或修理造成损坏的。
● 消费者购买鞋类商品无发票、购货凭证的;
● 超出“三包”期限规定的。
● 标明为“处理品”、“特价货品”、“等外品”或“B品”的。
● 消费者自行修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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