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登山频道 > 其它 > 查看内容
《攀岩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添加时间:2003-2-9 00:00 作者:admin
户外资料网(www.8264.com) 共有驴友评论 0 条 查看评论 

    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印发了《攀岩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体登字(1998)055号],随着攀岩运动在我国广泛深入地开展,运动的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攀岩、攀冰、爬楼、爬绳等各种以攀登为主的商业活动层出不穷,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为加强攀岩运动和攀岩项目及各类竞赛活动的管理,特对《攀岩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注册运动员有资格参加当年所有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各种全国性或区域性攀登比赛。

    二、 参加由各省市或行业体协各俱乐部举办的全国或跨省市区域性攀登比赛(活动),须提前20天向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申报,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将根据比赛(活动)的性质,于收到申报后的7天内给予回复。

    三、 未提出或未被批准而擅自参加攀岩及相关的攀登比赛(活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一年禁赛直至终身禁赛的处罚。

    四、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二OO一年三月六日

最新评论

在线保险选购:
• 保险常见问题  • 电子保单查询  • 保险理赔  • 买险前必读
三分钟完成购买,网上投保就这么简单!
旅舍目的地:
驴友之家,背包客首选 服务热线:400-670-8264 转 3
8264简介 | 广告服务 | 户外热点 | 联系我们 | QQ群联盟 | 户外网址大全
服务热线:022-23708264 | 传真:022-23857291 |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C2座AB单元6层
户外活动有风险,户外资料网提醒您购买 户外保险
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 除了摄影什么都不带走,欢迎各种媒体转载我们的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户外资料网 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4140   ICP证 津B2-20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