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运动生还是死--广西案领队败诉赔付死者家属16万元[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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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评论共有202条评论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7-02-28 0:50评论此条
以后连贴都不感在网上发了,中国的法律哦。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7-02-13 9:55评论此条
我为中国人悲哀,为中国司法悲哀,为作为中国人的我悲哀,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22 15:39评论此条
颠倒是非黑白的法官.中国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悲哀啊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14 19:15评论此条
支持上诉,如有先河,以后.....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13 19:29评论此条
反过来说,如果是领队发生了意外,是否其他队员也要赔偿呢?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13 13:00评论此条
颠倒是非黑白的法官.
用户名:深圳仰望天空俱乐部  发表于:2006-12-07 13:30评论此条
这个是对旅游行业的保护,和对探索新旅游方式的打压,难道中国人就该一直跟着国内的破旅行社,去旅游,到旅游定点商店买次品吗???觉醒中国旅游,中国100多家出境社的利润,竟然没有美国运通自由行一年的利润高.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06 11:11评论此条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06 11:10评论此条
我想发表一点看法。我参加户外活动的起因是发生在九十年代一起山难事故。当时媒体公开报道发生在青海阿呢玛卿雪山北京户外爱好者遇难的消息。而后,我参加了云南昆明探险行社组织的攀登哈巴雪山的活动。其中一位组织者的话我一直记在心中,他给户外爱好者定义是世界上最怕死和最不怕死集一身的人。我请新老户外好者记住两个名字-汪晓征,王金(军)彪。我所知道长眠在雪山上中国业余户外爱好者。我的e-mail liuzhi0315@sohu.com<br>
用户名:游客  发表于:2006-12-06 9:53评论此条
那以后的户外活动不都成了独行侠了?谁还敢组织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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