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牌子的东西就是不咋地.我以前做过他的鞋,出了质量问题也扯皮.许诺的返利也没下文.特别是那夸张的广告宣传.人家提着问题鞋进来指着广告说就这还专利哪?当时那个.....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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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感觉你说的对,这个款包我是十几天前在北京出发时买了一的,一路从北方背到南方,今天到了广州体会与测评者写的一样,就是我的东西多了些装不下.只后悔没有买个大的. <原文:> 我觉得这里的几位朋友说话都有些过了,人家公司的产品你个人不喜欢就不买好了,你(们)没有买过用过,我估计几位(可能就是一位)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产品就随口评价.我一个路人觉得不是很妥当啊,你们认为呢? <原文:> 哦,打官司了!好啊,大家都宣传了,看看谁先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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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里的几位朋友说话都有些过了,人家公司的产品你个人不喜欢就不买好了,你(们)没有买过用过,我估计几位(可能就是一位)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产品就随口评价.我一个路人觉得不是很妥当啊,你们认为呢? <原文:> 哦,打官司了!好啊,大家都宣传了,看看谁先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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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份了哈!评论包就是了,干嘛评论本人的脚啊!脚丫白不好吗?看来朋友喜欢放大与主题无关的东西。。。。 <原文:> 一大堆照片,最后还有一个有大白脚丫的特写 |
| 再次声名:美国FBA INTERNATIONAL (GROUP)CO.,LTD、美国THE FIRST OUTDOOR INC以及美国第一户外(中国)有限公司目前已经针对借助虚拟网络的“游客”身份不断故意发布完全是捏造的恶意中伤污蔑“THE FIRST OUTDOOR”品牌的虚假信息开始联合评估此事件对我司和“THE FIRST OUTDOOR”品牌所产生的严重后果。针对此事件美国FBA INTERNATIONAL(GROUP)CO.,LTD已经委托美国第一户外(中国)有限公司,向中国广东省公安厅网络信息安全处报案。要求监控发布恶意虚假信息人员的来源,适当时候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违反刑法者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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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种没有根椐就随便乱说的人,我想品牌公司用法律手段给予警告和提醒,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觉得应该的.否则到时候一些人被人告了还不知道怎样一回事就不好了! <原文:> 每次广告都伴随着警告、律师函、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