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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山峰不能随便攀登 外国人登山要提出申请

作者:admin    2001-12-12 00:00
   新华网西宁12月12日电(记者张进林)青海省近日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外国人来青登山管理条例》,规定从明年3月1日起,外国人来青海从事登山、攀岩攀冰滑雪以及科学考察、测绘活动,必须向当地体育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青海省地处“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境内分布有众多的高山巨峰。近年来,这里的雪山高峰吸引了国内外的无数登山爱好者。自1997年以来,青海省已陆续对外开放了阿尼玛卿峰、格拉丹冬峰、错日尕则峰、珠峰、唐古拉山等14座海拔在4500米以上的山峰,吸引了数百支国内外登山团队。去年5月,青海境内海拔6700多米的玉珠峰连续发生了两起登山事故,来自广东北京的五名业余登山爱好者相继遇难。这一山难事件在登山界引起了震动,加强和规范管理措施,避免再发生悲剧,使登山探险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记者从青海省体育局了解到,去年的玉珠峰山难事件发生后,青海省有关部门就开始不断完善登山管理办法。此次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外国人来青登山管理条例》指出,外国人凡进入青海省境内对外开放地区攀登海拔4500以上的对外开放的独立山峰和进行攀岩、攀冰、滑雪以及附带在山峰区域内进行科学考察、测绘活动的团队,必须向当地体育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申请应包括攀登山峰的名称、攀登线路、团队人数和人员基本情况、安全措施、救援方案等内容。

  青海省体育局负责人说,在对外国人来青进行登山活动出台法规性管理条例之前,青海省已经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了青海省登山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内各地来青从事登山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法规将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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