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高山滑雪运动员技术晋级考核工作由中国滑雪协会组织实施。
2、各级运动员及其技术晋级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1)分级考核与管理
一级、二级运动员:由中国滑雪协会直接实施考核与管理。
三级、四级运动员:由省(市、区)级滑雪体育部门实施考核与管理。
五级运动员:由地市级滑雪体育部门实施考核与管理。
(2)管理的内容
管理的内容包括:注册登记、建花名册、培训考核、积分统计、办理转迁手续等。
3、各级运动员的培训考核部门、考核场地与主考官,均须由中国滑雪协会授权、审定与指派。每次考核均集中统一进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单独考核。
4、每年度全国考核的地点、时间、级别以中国滑雪协会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参加考核报名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已获的运动员技术晋级证书,并交付3张一寸标准照片。
6、运动员的各级技术晋级考核不受地区限制,可在任何考点报名参加。事后要到其所管辖的滑雪协会注册备案。
7、考核合格者,于考核现场或此后5日内发予由中国滑雪协会统一印制的证书和徽章。
8、各级运动员不能越级考核,而且只允许某技术级别考核的优秀者(而不只是合格者)方可参加高一级技术级别的考核。
9、各级每个考核项目的技术动作分解评分标准,由中国滑雪协会另行制订公布。
10、费用
①参加考核报名时,每位学员要交付中国滑雪协会统一规定的报名费。
②参加培训时,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11、《中国高山滑雪运动员晋级考核标准》的考核内容将根据下列资料:
(1)《中国高山滑雪运动员晋级考核标准》。
(2)《高山滑雪初级教程》,中国滑雪协会审定。
(3)《滑雪运动指南》,单兆鉴等编著,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
(4)体育院校通用教材《冰雪运动》,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审定,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
1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更改权属中国滑雪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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