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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南水北调水源地 “水中楼阁”污染源

作者:admin    2006-12-25 00:00

  资料图片:2006年夏,泗河以及上游两条支流--马家河和茅塔河再次发生污染事件,南水北调中线调水源头水质受到威胁。流经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丹江口市均县镇和郧县青山镇汇入丹江口水库的泗河,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纳污河”。这是受到污染呈褐色的泗河河水,河里的网箱都变得空荡荡的(4月1日摄)。

  一边是几十栋“水中楼阁”气派非凡,一边是大量的生活垃圾堆积江边或浸泡水中腐烂发臭。这是记者近日在流经陕西省紫阳县城的汉江上见到的场景。

  而汉江,是“一江清水入北京”的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水源。

  谁盖了“水中楼阁”

  流过紫阳县城的汉江,北岸从东到西密密麻麻排列着几十栋楼房,这些楼房的地基立柱都浇筑在汉江的堤坝上。放眼望去,座座楼房看似插入汉江中,又好似悬于空中,涨水时俨然一排气势恢弘的“水中楼阁”。

  其中最打眼的是高7层的天元酒楼,当地群众对记者说,这座酒楼是县城建局局长周洪开的。正是因为有城建局局长带头,大家才群起效仿,形成了这片蔚为壮观的“水中楼阁”。

  从记者调查获得的材料看,天元酒楼的业主是周洪的下属——县城建局干部彭安,周洪以他还在上学的儿子名义买了其中的4层楼,两层作酒店和旅馆,顶层作娱乐场所,还有一层是地下室。酒楼服务员告诉记者,酒楼生意由周洪的弟弟打理。周洪因此而不承认自己开了酒楼。

  群众认为周洪是在“掩耳盗铃”,“我们也知道在南水北调水源的河道上是禁止建房的,但有城建局长带头‘示范’,不盖白不盖。”一位业主说。

  轻描淡写的“处罚”

  一些关心汉江水源保护的人向紫阳县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县纪委随即展开调查,然而最终形成的报告却耐人寻味。

  报告称:“周洪未在汉江边建房,而是周洪之子周科威在河堤路外侧购得彭安所建房屋四套(其中含地下室一套,顶层一套)。经查,彭安所建房屋手续不完备,改变了土地使用和房屋实用性质及用途。周洪身为城建局局长不仅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而且还购买其所建房屋,在群众中形成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同监察室责成:城建局会同土管局按照程序完善彭安所建房屋相关手续;对城建局局长周洪履职不到位,给予警示训诫,实施责令纠错,限期改正。”

  此份调查对事实的陈述很含糊,如没有说明彭安是县城建局干部,也没有说明周洪之子购房时仅是一名学生,个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买的房屋也不是“四套(其中含地下室一套,顶层一套)”,而是整整4层,每层有多套房间。其“处罚”也令人诧异,为什么不追查城建局干部违规建房的责任?为何不追查周洪购买这多么房产的资金来源?仅仅一个“履职不到位”就能界定周洪的责任?这份“调查”实际上只是一份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完善天元酒楼相关手续的文件。

  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自然让违规建房者放心。立即又有开发商在江边建了两座商品楼,其中一座楼已卖出,现在正在公开出售第二座楼。

  南水北调水源保护该谁来管

  这些违规修建的“水中楼阁”,不仅自身形成了安全隐患,而且使紫阳县此处南水北调水源保护成了一句空话。

  由于“水中楼阁”中的一些楼房第一层建筑物的海拔高度在水位警戒线以下,汉江泄洪时被洪水冲下来的固体物极易受阻于此,影响泄洪。在一组由当地居民提供的去年10月汉江水位暴涨时拍摄的照片上,一些违规建筑第一层已经进水,床、沙发、桌子、衣柜等都被泡湿了。今年冬天汉江上涨时,水面离一些建筑物的最小差距仅6厘米。

  楼阁中居民生活垃圾也被大量排放江边。这里的居民告诉记者,一到夏天老远就会闻到一股臭味。记者沿着江边察看,发现不少生活垃圾已经腐烂,一些垃圾还泡在水中,十分恶心。

  一位多次反映“水中楼阁”问题的居民对记者说,“水中楼阁”的事向县水利局、土地管理局、城建局、计划局、工商局都反映过了,可至今听不到一个说法,不知还有哪个部门能管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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