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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免责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绵砂仁 13 回答 17147 浏览

历年来召集户外活动均签署免责协议书,但每次都平安,如万一出现事故真的能免责吗?

化缘和尚

能不能免责,要具体看事故
第一看是不是AA活动,因为一般出事故的大多是AA活动
第二看事故当事人是不是具有自主民事能力,是不是儿童或者老弱病残
第三看同伙有没有过错
免责协议书有一丢丢用,但是用处不大,只能起到一点辅助作用,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实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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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远方

只要有商业性质的应该都不可能完全免责,签协议之不过是一个流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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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9万里

俱乐部收费然后让人签免责协议,真的很逗。免责协议在AA制活动中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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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war

没出事万事大吉,出了事就是扯皮的重点了。
聊胜于无吧,买个心安。
最重要的还是自己注意安全,当然天灾人祸没法避免的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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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衣哥

法院可不管你这些,主要看当事人,如果想要你点签什么都不管用,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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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程1

主要是赔的时候,可以做少赔点的依据,,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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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兰26

AA活动那种觉得是可以免责的. 商业俱乐部收费的肯定免不了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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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汉!

如果能证实免责声明为所有参与者所认知并同意,比如说参与者在声明上签字,则该声明是有一定效力的。
之所以说有一定的效力,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当团队出行后,团员遇到危险,同行的人及组织者是有救助义务的,这一点组织者必须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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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时空

无论是法律本身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这种免责协议都是难以免责的。朋友间的自助旅游,组织者对参加者负有一定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队员出险,领队要担法律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发民事纠纷,个案的各种细节的确认以及随之而来的索赔,都没有那么简单。由于自助游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本案中,小文是乘坐组织者李某的车出的事故,而事故是由于李某操作不慎造成的,因此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几乎所有自助游的组织者都会在免责协议附上一个免责声明,表明是自愿参与,责任自负,以此来免除“后顾之忧”,这就是“驴友”们常说的“生死状”。由于组织者提供的大多是无偿服务,所以参与者也不会过多计较,对这样的条款一般都会欣然接受。而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并不能真的完全免责。在自发召集的AA制出游方式中,由于组织形式决定了成员对组织者不具有接受服务和依附关系,事前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员之间约定实施的是一项危险活动,彼此间设定了互助的义务,当活动过程中成员间违背互助义务的宗旨时,免责条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即使签订了“生死状”,组织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危难时,全体“驴友”间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义务。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我国,自助游是近年兴起的一种旅游方式。通常是参加者自由结合、自愿参加,由一个或数个组织者负责安排路线、行程等事宜,组织者也是活动的参加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权,活动费用由参加者平均负担,活动不具有营利性质。因而,该类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同于商业性营利活动的组织者。在社会活动中,组织者对参加者管理越多,决定的事项越多,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越重,反之亦然。因而,从组织形式来看,自助游的组织者也不应承担过重的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还应考虑参加者自冒风险的前提。在一般的活动中,不应该有超出日常生活的不合理危险,因而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较重。而在自助游活动自冒风险的前提下,组织者对于自助游本身的风险导致的损害是可以免责的。因此,自助游的组织者所应当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较轻,并且只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在过错的认定上,也应当结合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因为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不能要求组织者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只要不是明显的、重大的错误,就不应当要求其承担责任。但如果损害是由意外导致的,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支招:就目前而言,如果要组织或参加自助游应当充分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自助游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在活动的组织、召集过程中均应当诚信地公布自身的情况。组织者的能力、经验应当让参加者知晓,以便参加者做出判断、选择。其次,自助游的组织者应当谨慎、负责地安排活动。审慎选择路线,并充分考虑风险的存在。组织者应预先考虑相应风险出现时的应对措施,并掌握一定的救助手段,在危险发生时,积极救助。最后建议发布自助游信息的网站等媒介机构加强对自助游风险的宣传说明,并对活动的组织者进行一定的能力、经验、信用评估,便于参加者进行判断、选择。总之,无论是对于自助游的组织者还是参加者来说,从事自助游活动一定要量力而行,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尽量把风险控制到最小,只有如此,才可能从中体会到乐趣。
    参与自驾游活动,车主和拼车人都需要具备法律意识,拼车人首先要为自己办理保险,这种保障范围包括旅行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急性疾病、医疗费用、行李损坏丢失、车辆救助费用以及个人综合责任等,之后还需要确认车主是否办理了乘客座位责任险,这主要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乘客可获得来自保险公司的理赔,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车主的风险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在参与户外活动时,一般活动都有免责条款,例如声明“活动组织者和领队是义务的,途中的任何意外与活动组织者以及同行队友无关。”“如救援失败或无法救援,组织者和队友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等语句。在我国户外运动领域,列明“免责条款”成为了惯例。
“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并不能免除组织者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免责条款”只能起到提醒、警告的作用,让参与者提高安全意识。
  根据审判实践惯例,法院一般要从组织者和参与者各方是否有过错来对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但是具体的过错程度以及赔偿额度每个法院的实践做法不大相同,我国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应该赔偿多少。到最后,一般都是由法官自由心证之后予以酌情考虑。因此进行户外活动一定要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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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3铁哥

不管是商业还是AA,都会免责协议,上次不都讨论过旅行社签免责协议么?这是一个理,首先户外就是高危运动体育项目,属于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一项体育运动,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免责只是告知书而已!你去登珠峰一样不会为你的 行为负责。珠峰年年死那么多人难道登山公司会赔偿么?不都是交给保险公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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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心情AA

免责条款中的下列负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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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best

这个书面协议,主要是基于类似70楼这种“毕竟是双方同意的”(不是针对70楼,仅仅是做为举例而用)心理来订立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懂法律,那么即便是对方也应该负责的,你就以为这个协议有用,就不去争取自己的利益,仅此而已。具体来说,就是有用,但是看具体条款是否适用。在某些情况下,无论是否AA,组织者都必须承担一定责任,譬如装备有特殊要求,结果组织者没有检查装备,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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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54

签订什么协议都是打擦边球,
无论是否AA,组织者都必须承担一定责任,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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