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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红牛 动力深圳”2008山地越野挑战赛竞赛章程

作者:怡然    2008-10-28 09:28

  1总则

  1.1定义

  户外运动是指在自然场地进行的一组集体运动项目群。包括山地运动、峡谷运动、野外生存(含露营)以及荒漠运动。户外运动竞赛是指参赛运动队依靠集体合作,发扬团队精神,以最短时间完成三个以上山地竞赛项目的竞赛。

  山地户外运动竞赛形式分为两种:

  1.1.1分日赛

  指整个赛程需要进行多天(一般2—5天)完成,但比赛只在白天进行,晚上所有运动员在指定的地点统一休息。而每天的比赛都是一个整体的赛程,多个项目连续不间断进行。

  1.1.2连续赛

  指整个比赛所有赛段、项目是连续不间断的。无论白天/黑夜,运动员没有通过最后终点,都是在比赛中,比赛秒表继续运行,包括运动员休息时间。运动员需要自行安排休息时间和地点。

  注:本规则是根据连续赛特点制定,试用于连续赛

  1.2宗旨

  山地户外运动跟其它的体育项目不同,没有一套国际专用的竞赛规则。本赛事支持富有团队创意的队伍,强调公平竞争。当团队创意和公平之间发生冲突,赛事规则将以维护公平为主。深圳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以下简称“深登协”)作为该项目在深圳的唯一管理机构,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的山地户外运动竞赛之相关规定制定以下比赛规则。

  1.2.1动力深圳越野挑战赛(以下简称赛事)接受赛事委员会的监督及管理。赛事委员会完全拥有对本章程的所有规定及处罚的最终解释权,任何时候都有权对本章程做出修正或更改。

  1.2.2赛事规则的执行会尽量让多些队伍能够完成每一段赛程。

  1.2.3本赛事规则的解释及执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会遵从以下的基本原则:任何参赛队伍所做的行为,其结果使自己的队伍占有不公平的优势或对其他队伍产生不公平的劣势,都会被裁定为违反规则,而作为此种行为的队伍将会受罚。

  1.2.4对任何违反本章程规定及本赛事的宗旨的参赛队伍,违反赛事规则或对赛事造成不利的队伍,赛事委员会保留罚时或取消参赛资格的权利。赛事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

  1.2.5判罚加时的方法,可能是把罚时加在完成比赛的时间上,也可能是把犯规队伍扣留在赛道上或交替站中,以达到罚时之效。

  1.2.6比赛成绩决定于完成整个赛程所用的时间加上罚时,时间越短排名越前。赛事的官方时钟在宣布比赛开始的同时开始计时,在最后一队的队员通过终点线时停止。

  1.2.7任何参赛队伍在宣布比赛开始时不能马上开始比赛,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队伍的成员必须一起开始和完成比赛,并要求在赛段转换站一起进出;

  1.2.8关门时间点将设定于赛程的不同地点。参赛队伍在关门时间后到达该点,必须停止继续比赛,并按裁判指定的最短路线前往终点。

  1.2.9在比赛过程中所使用的任何装备或竞赛策略,若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向赛事委员会请示获得批准。若该装备或策略被批准,赛事委员会将对此保密。但如果没有事先请示获得批准,该装备或策略的作用在调解任何争议中不予以采纳。

  1.2.10赛事的官方语言为普通话。所有参赛运动员有责任读懂赛事的规则、标记和指引,并要求能清楚听懂赛前或赛事进行时的任何口头指示。

  1.2.11赛程将包括指定的检查站以及赛段,并会随时更改。

  1.3目的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

  1.3.1创造一种公平、公正并体现良好体育道德的竞赛环境;
  1.3.2提供安全保卫和保护措施;
  1.3.3强调独创性和技巧性,不过分限制队伍和运动员自由发挥的空间;
  1.3.4对非法获利的运动员及队伍给予处罚;
  1.3.5确定一项原则:山地户外运动是集体项目,鼓励队伍中运动员之间的配合和帮助。

  1队伍及运动员行为

  2.1总则

  山地户外运动竞赛是由多个户外运动项目组成的集体体育运动,比赛的战术、策略只是队伍之间相互竞争的一方面,运动员还必须做到:

  2.1.1始终奉行和遵守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2.1.2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任;
  2.1.3理解深圳登协山地户外运动竞赛规则;
  2.1.4遵守比赛当地的交通规则,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2.1.5对待其他运动员、裁判员、官员、志愿者和观众要尊重和有礼貌;
  2.1.6不使用不文明语言;
  2.1.7故意违反规则的运动员,如有必要裁判员可责令其队伍立即退出比赛;
  2.1.8运动员商业行为不得影响赛事及运动员安全;
  2.1.9运动员退出比赛后,必须并有义务通知比赛当执裁判员;
  2.1.10有参赛运动员及领队必须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

  2.2兴奋剂

  严禁参赛者使用任何目前被IAAF、UCI或ITU禁止的药品。

  2.3身体条件

  山地户外运动竞赛是高强度的体能类运动项目。要参加此类运动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体能状况,运动员的健康与安全至关重要。

  2.4参赛资格

  2.4.1基本参赛资格

  ●比赛以队伍的形式进行,每队由三名参赛队员(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异性)组成;
  ●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年龄必须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
  ●参赛队员必须掌握各比赛项目技术、具备良好的水性和体能;
  ●被国际或国内任何单项组织停赛的运动员没有资格参加深登协主办的任何比赛。

  2.4.2体检

  每名参赛队员必须交体检表,并附心电图。

  3、计时与成绩

  3.1总则

  每个比赛赛段的名次将以每个队伍完成该赛段的时间的快慢决定,而整个赛事的最终成绩则以所有比赛赛段成绩相加。赛事的计时器会在比赛的发令枪响起之后开始计时,并会在每队最后一名队员通过比赛终点线时停止计时。赛会可能会在个别赛段让各队伍先后间隔或分批出发。

  3.1.1本次比赛采用电子打卡计时,每支队伍发一个打卡计时器,在检录时有队伍统一打卡。
  3.1.2在通过每个交替站和终点时队伍必须进行打卡,否则将没有成绩。
  3.1.3定向越野项目中设多个打卡点,运动员需要按照要求打卡,否则将没有成绩。

  3.2交替站规定

  在赛道中,项目间的交换处设有交替站。运动员及队伍须按下面规定执行:

  3.2.1某些赛程中设有强制休息站,每名运动员必须在休息站内休息至少15分钟,休息最多不得超过25分钟。

  3.2.2队伍可以停留在任何交替站的最长时间是25分钟,除非其中有队员在等待或接受赛会医疗人员治疗。任何队伍停留在一个交替站多于25分钟(参照下面),赛会将按规则内容处理;

  3.2.3队伍需顺从上述两条规则自行负责计划在交替站内花费的时间;
  3.2.4山地车在交替站内不许骑行,须推出交替站后方可骑行;
  3.2.5不得有意或无意使用及损坏其他队伍任何器材装备;
  3.2.6在交替站和补给站内除运动员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3.2.7每支队伍必须全体队员同时进入和离开交替站和补给站。

  3.3完赛和退出

  3.3.1完赛

  完赛是指队伍按开始指定的参赛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赛段的比赛,完赛的队伍都有正式的排名。

  3.3.2退出

  ●如有队员或整个队伍要退出赛事,该队伍必须马上在最近的检查站/交替站通知赛道工作人员。任何队伍未能及时和清楚地通知赛道工作人员而退出赛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需要退出比赛的运动员的队友需负责协助该名要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到达附近的检查站或交替站,以便工作人员能安排交通工具和医务人员。如运动员需要退出比赛而同队队员没有提供协助,该队伍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队伍中如有一名或两名队员退出了赛事,该队伍余下的队员仍可完成余下的赛事,但没有赛事的正式名次,在比赛中不得影响其他参赛队伍正常比赛。而当队伍只余下一人时就不能继续参加比赛。

  4装备

  4.1赛会提供的设备

  根据比赛的需要赛会将为队伍提供必要设备,每名运动员都不得故意破坏赛会提供的装备。

  4.2装备的基本规则

  4.2.1装备规则的设定是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简单参与的几个目标为基础。
  4.2.2根据赛事运动员需按通知要求自带个人装备。
  4.2.3队伍在全程比赛中携带指北针。
  4.2.4队伍在比赛中不得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
  4.2.5运动员在全程比赛中必须戴头盔,在交替站内可以摘下头盔。
  4.2.6如在比赛中队伍山地车出现故障,队伍自行修理。
  4.2.7个人装备检查:

  比赛前将进行装备检查,工作人员将会对赛事所需自带装备仔细检测,包括检查运动员对装备的使用情况。对于缺少或不合格装备不得参加相应项目比赛,不会使用装备的运动员也将不得参加相应项目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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